关于调整社会核酸采样点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
2023-01-06 16:22:2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| 编辑:朱洁莹 |         

广大群众朋友:

为统筹整合我县医疗资源,有序疏导诊疗需求,方便“愿检尽检”人员进行核酸检测,现将社会核酸采样点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采样时间:

每天上午8:00—12:00;下午2:30—5:30

二、采样点设置:

1.汝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采样点

2.汝城县中医医院采样点

三、出具结果时间

原则上24小时内出具(特殊情况不超过36小时出具)。

四.采样注意事项

1.全程正确佩戴好口罩、保持一米间距排队等候;

2.采样后即刻离开,避免人员扎堆聚集;

3.48小时内接种了新冠疫苗人员不得进行核酸检测。

如有疑问,请及时致电:0735—8222324。

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
2023年01月06日


责编:朱洁莹

来源: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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